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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照变更名称信息推荐

发布时间: 2020-07-07 15:31 更新时间: 2020-07-07 15:31









烟台昊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专业从事注册公司、工商年检、企业变更、公司注销、验资审计、代理记账、税务咨询、等一站式业务的公司。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 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 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 材料齐全,符台法定形式的,应 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 、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 B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道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B起即为受理。

5、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故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烟台昊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秉承“诚信、专业”的经营理念,坚持用户至上,经过不断的努力和超越已经成为一家集规模、影响、发展为一体的企业。希望广大企业、消费者与我们烟台昊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洽谈,我们会用好的产品和服务让您满意!


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8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下子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子登记的决定。


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zhai务。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根据《公》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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